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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城市更新片区总体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采购包1:是”更正为:“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采购包1:否”标书代写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二段
联系方式:181****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1****7300
****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