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8 17:36
****“**岚图车辆充电整备与车辆转运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岚图车辆充电整备与车辆转运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现合同签约供方
3、项目需求:**岚图业务需按厂家要求提供车辆充电整备服务。因**中转站(晏**货场)未配备充电设施,车辆需转运至货场外完成充电作业,需新增充电整备及车辆充电转运服务(待货场充电设施建成后,车辆充电转运服务自动终止)。为保障业务稳定开展、满足岚图品牌方服务要求,需采购**中转站车辆充电整备及车辆充电转运服务供方。
4、采购方式:直接采购法
5、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
**中转站(日产、小鹏项目)现有的仓储作业服务集中采购供应商已深度熟悉铁路货场环境及我司的服务标准、作业流程与管理规范,具备快速响应并适配岚图项目需求的能力。选用该供应商不仅能有效保障业务的连续性与合规性,更能规避因更换供方可能引发的衔接风险及额外磨合成本。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款,制度依据见下。
6、拟使用的直接采购条款:《****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一)- 5. 原项目经过竞争性采购,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一年内添购、合同期内变更/减少需求)相同标的。若累计添购总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含)项目,无论金额增加多少,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一并按采购DOA授权表由对应采购决策授权单位的采购决策会议决定。变更/减少需求,需判定项目合同对应的采购结果是否通过会议决策。若未通过会议决策,需判定变更或减少后的金额(如为开口合同,金额按预计变化数量*调整后预计的单价进行计算)是否达到会议决策标准,若达到则需要上会,若项目之前已经完成会议决策,则变更或减少均无需再次上会,按当次变化金额对应权限进行审批。如使用此条款,应按合同补充协议签订的方式进行增补,协议到期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7、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邮件/书面形式。
8、合同期限:2026年4月10日至2027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起48小时
10、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联络人:
徐研科 电话:139****4609 邮箱:****@dfwlg.com
2)监督窗口联系人:
吴慧娟 电话:027-****9350-80023 邮箱:****@dfwl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