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矿产**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专家对《****县高沙窝乡施记圈村建筑用砂五矿开采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受理部门:********管理所
联系电话:0953-****392
邮 箱:****@qq.com
地 址:****县花马池东街93号
附件:****县高沙窝乡施记圈村建筑用砂五矿开采方案(修编)审查意见书
****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