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倒水河大桥洪水影响补救措施专项设计的批复

审批
湖北-黄冈-红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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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蓉高速**联络线**出口连接线倒水河大桥洪水影响补救措施专项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2 17:32

**交投****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沪蓉高速**联络线**出口连接线倒水河大桥洪水影响补救措施专项设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设计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结合《专项设计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专项设计报告》提出的岸坡防护、桩基防冲、防汛道路及湿地恢复等洪水影响补救措施方案
1.岸坡防护
同意左、右岸岸坡防护方案:左岸局部破坏的岸坡恢复至原状。右岸亲水平台以上桥梁投影宽35米及上下游各延伸20米,共75米长度范围内岸坡设置实心六角块防护;对应长度范围内亲水平台墙前河滩铺设50cm厚格宾护垫,防止墙脚冲刷;右岸破坏的约20米豁口按原状恢复挡墙及亲水平台。
2.桩基防冲

同意主河槽内桥墩桩基防冲方案:3#、4#桩周外扩5米形成的外包矩形范围内设置100cm厚镀高尔凡格宾护垫;系梁以下4米范围内设置永久钢护筒防冲。

3.防汛道路

同意在0#桥台与1#桥墩间**防汛道路的设计方案: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路面结构采用20cmC30砼面板+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路侧设边沟、集水井及φ500排水管等设施联合排水并通过控制配套法兰闸阀防止河水倒灌。

4.湿地恢复

同意对因施工桩基破坏的污水净化湿地按原状恢复的方案,恢复过程应保护湿地原有水文连通性和生态功能,确保湿地污水净化能力不降低。

二、施工管理要求

1.补救措施施工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施工必须安排在非汛期(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进行,严禁在汛期实施水下及岸坡防护施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须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指挥部门备案。

2.施工期间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不得损坏原有防洪设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河道及周边环境原貌。

三、监督与验收

我局将对补救措施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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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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