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米芽家口腔口腔医疗有限公司于洪汪河路口腔诊所牙科X射线机应用项目

审批
辽宁-沈阳-于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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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8

项目名称 **市米芽家****公司****诊所牙科X射线机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汪河路170号-2号(4门) 营业面积
(平方米)
1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居宸
联系人 李居宸 联系电话 176****1365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2-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口腔诊疗科室使用牙科 X 射线机开展影像诊断。 二、建设规模 使用牙科 X 射线机(规格型号:HP-I,数量:1台),属 Ⅲ 类射线装置;****诊所口腔X射线室内,机房位于指定防护区域内。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一、辐射防护措施诊疗室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及工作警示灯,设备工作时亮灯警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照射区域。诊疗室已按规范采取墙体、铅门等屏蔽防护;设备仅拍片时开启,待机、检修时断电,由专业人员维修。为 1 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配备 1 台辐射监测仪开展日常监测。二、安全管理措施设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建立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设备检修、使用登记、人员培训、监测方案等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及健康档案。组织 1 名工作人员完成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
承诺:**** 李居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居宸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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