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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8
| 项目名称 | ****清溪镇马桥村4.8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清溪镇马桥村周山口、小山口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9889.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陶孝琍 |
| 联系人 | 苏馨磐 | 联系电话 | 159****472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选址在**县清溪镇马桥村周山口和小山口,拟利用马桥村周山口和小山口成文茶园建设地面光伏发电,设计直流侧装机容量5.7734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4.8MW。项目利用地块1面积55.01亩;地块2面积34.82亩,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具****公司批复为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该项目在**县清溪镇马桥村地面建设,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生活区设垃圾桶,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至附近指定垃圾集中处理点集中处理。废弃光伏板通知厂家回收利用或联系处置机构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期无噪声污染,但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不可避免。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缩短工期;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操作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产生的噪音;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 ||
| 承诺:**** 陶孝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陶孝琍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