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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黄江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东****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报批**市黄江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黄江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900-04-01-844131)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按照**片区类脑智能产业厂房进行配置,规划总用地面积134836.13㎡,总建筑面积约480925.75㎡,其中建设类脑智能产业厂房3****配套厂房等合计建筑面积409728.76㎡;对已建成的建筑物改造为类脑智能产业厂房,面积59807.56㎡;完善提升相关配套设施:内部道路、通风设备等配套设施,配套类脑智能产业厂房电力设备,合计建设面积2万㎡,预计可供电4060kW。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0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38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0万元,预备费用3186万元。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报批**市黄江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类脑投资估算表》《概算审定表》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黄江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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