铯-137放射源应用

审批
湖北-随州-广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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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8

项目名称 铯-137放射源应用
建设地点 **省**市**市**省**市**市杨寨镇冶金大道88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国栋
联系人 林伟 联系电话 188****2871
项目投资(万元) 3500 环保投资(万元) 1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15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原有8枚铯-137放射源,类别均为V类,其中3枚放射源(出厂活度为3.70E 08Bq,1枚出厂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2枚出厂日期为2010年10月12日);另外5枚放射源出厂活度为1.85E 08Bq,出厂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 1、成立以安环部为领导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工作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2、制定严格的放射源操作和检修程序,辐射工作和机器检修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辐射防护知识,防止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误照射。3、制定严格的检查和交接制度,对放射源购入、使用、贮存、报废全过程实施痕迹管理。4、放射源屏蔽体外设置“电离辐射标志”,放射源附近敏感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5、未经批准不得拆除放射源,经批准拆下的放 射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暂 存库或暂存容器中,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源报废**行申报,****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处置,不得擅自处理。6、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防护培训。为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等防护器材;定期监测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一次对放射源使用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对放射源体进行监测。检测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并纳入档案进行保存。7、****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实际的辐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辐射事故案件时,能有效控制事故现场,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
承诺:**** 林国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国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