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理科购置相关进口设备(****081-****08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合同包1(组织染色机(****08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6.8%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执行以上文件计取,由各包中标人支付;按上述计算标准,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包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组织染色机(****08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价格评审时,对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供应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导致评审结果有误,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组织染色机(****081))代理服务费金额:0.3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组织染色机(****08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2(细胞计数仪(****08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6.8%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执行以上文件计取,由各包中标人支付;按上述计算标准,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包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2(细胞计数仪(****08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价格评审时,对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供应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导致评审结果有误,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2(细胞计数仪(****082))代理服务费金额:0.3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细胞计数仪(****082))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3(流式细胞仪(****08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6.8%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执行以上文件计取,由各包中标人支付;按上述计算标准,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包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3(流式细胞仪(****083))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价格评审时,对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供应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导致评审结果有误,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3(流式细胞仪(****083))代理服务费金额:0.5948(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3(流式细胞仪(****083))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6(超纯水系统(****086)):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6.8%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执行以上文件计取,由各包中标人支付;按上述计算标准,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包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6(超纯水系统(****086))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价格评审时,对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供应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导致评审结果有误,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6(超纯水系统(****086))代理服务费金额:0.4756(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6(超纯水系统(****086))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无
名称:****
地址:保健路148号
联系方式:****5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岗区**路99号5楼
联系方式:187****59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5959
****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