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本土民歌老歌新创项目服务,现将相关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本土民歌老歌新创项目
服务内容:完成5首本土传统山歌的旋律改编、填词创作、和声编排、山歌对唱曲目创排;开展新编曲目录音、混音制作、后期精修、背景音乐剪辑与适配。
成果用途:专项用于本土民歌创新改编、新编曲目编排制作及演绎,与“展山歌●观演艺”环节深度匹配。
交付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合理修改直至验收通过。
(一)创作要求
创作贴合本土民歌文化特色,突出**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编曲、演唱、录制质量达到公开演出、宣传发布标准。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及时间节点推进创作、录制与交付。
(二)成果交付
成品音频(WAV/MP3双格式);曲谱、歌词、编曲说明等全套配套文档。
人民币156000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整),此为最高限价,超出限价报价无效。
(一)投标单位为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文化艺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民歌改编、音乐编曲、录音混音等成熟案例与服务能力优先。
(三)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与询价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企业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并打印截图,列入禁止名单的单位不予接受;
(四)单位介绍材料:含企业简介、团队资质、音乐制作相关案例及证明材料;
(五)报价清单:详细列明编曲创作、录音、混音、后期等费用构成,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报价低于总预算80%或超出总预算均视为无效报价。
注:以上材料依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一)请有意向单位按要求将纸质版询价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密封于文件袋,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盖章,文件袋外清晰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年4月8日至10日)。请投标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8:00前,将响应材料送至:****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被接受须同时满足:加急标书代写
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规范、完整、有效;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单位具备本公告所列资质条件。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
联系人:黄立薇
联系电话:0776-****071
地址:**市**区**二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