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126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
5、项目控制价:
第一包段:279700 元
第二包段:249800 元
第三包段:259800 元
第四包段:30700 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3月24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4月07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焦生军、朱红义、周明(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商****协会、新****服务中心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
第二标段:新****服务中心、****协会、商****协会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
第三标段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小写:259000 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民主路与**路交叉口南180米****回族镇**村
第四标段:所有供应商均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
五、主要成交标的
| 服务类 |
| 名称:****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包); 服务范围:**县、**、****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其中第一标段商****协会、新****服务中心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第二标段新****服务中心、****协会、商****协会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导致磋商无效,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第四标段所有供应商均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3.6.1 的要求,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标段废标。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8.33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80.33分
2投标单位:鹤****服务中心;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6.67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7.99分;最终得分:66.66分
3、投标单位:********服务中心;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2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7.99分;最终得分:61.99分
4、投标单位:兰****发展中心;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7.99分;最终得分:48.99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金额:第三标段:440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7773
地 址:**市珠江东路 99 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1659
地 址:**省郑****开发区西三环283号国家
大学科技园(**)11号楼11层1103室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567
地 址:**省****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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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