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废矿物油、油泥、废矿物油铁桶处理循环利用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废矿物油、油泥、废矿物油铁桶处理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3****9111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华泰****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园区化工集中区(原山格架化工区)
6.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资15229.84万元建设废矿物油、油泥、废矿物油铁桶循环利用生产线,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1条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6.5万t废矿物油;
(2)**1条废油泥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废油泥2万t;
(3)**1条废矿物油油桶及废机油滤芯处理线,年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400t、废滤芯100t。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链接:https://pan.**.com/s/1b73VRARHSmTyYSVT1Gzk4Q 提取码: jj3q。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总
邮寄地址:****园区化工集中区****
联系电话:183****9111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日期: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