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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8
| 项目名称 | **鑫沂智汇**区50MW复合利用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沂堂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33335.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天帅 |
| 联系人 | 李国政 | 联系电话 | 156****3079/151****022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9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区沂堂镇利用现有坑塘水面、矿坑、采矿用地等符合建设要求的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650亩,总建设规模直流侧容量为60MWp,交流侧容量为50MW,设备购置包括: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710Wp组件84507块,300kW逆变器160台,250kW逆变器8台,并配套建设开关站、送出线路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7200万度电,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元人民币。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噪声控制措施1、施工时应对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噪音排放达标:绿化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加强教育,使人为噪音减少到最低点。3、根据环保噪声标准 (分贝) 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将容易产生噪音污染的机械施工安排在白天施工,避免噪音影响周边环境。4、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严禁鸣笛,装卸材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扔。5、尽量选用低噪设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6、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 ||
| 承诺:**** 李天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天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