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供砂服务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槟城道289号(**国际游艇汇A1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182****9550
招标项目名称:**港**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供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补充通知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八、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第8.3条“招标人在收到发票之后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修改为“招标人在收到发票之后三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4、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发票之后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修改为“甲方在收到发票之后三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1、结算方式增加“最****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政府部门审计,则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4、支付方式增加“中间计量支付比例为85%”。
4、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五章-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废,以随本补充通知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节点中下载最新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补充通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2、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www.****.cn)、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等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
3、****纪检监督:059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