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中****公司债权资产。
一、中****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3,003,685.16元。其中:本金7,369,803.53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5,575,739.63元,其他垫付费用58,142.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5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企业以其位于**市**区宁钢大道西侧面积为5472.29㎡+5609.06㎡=11081.35㎡的工业厂房及14675㎡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人为****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位于中****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刘鹏飞持股95%、王莉持股5%。该企业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为企业:中****公司。
保证人为企业:****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563XP,位于中****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注册资金2680万,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为2010年3月9日至长期,股东:王虎持股50%、王芳持股50%。该企业目前工商查询为在营开业状态。
保证人为自然人:
(1)刘鹏飞,男,汉族,住****市**区。
(2)王莉,女,汉族,住****市**区。
(3)王春林,男,汉族,住****市**区。
(4)王春节,男,汉族,住****市**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目分两案诉讼:
300****公司受让债权时本金)一笔:2018年7月23****法院以(2018)宁0502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中****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银行****分行返还贷款本金300万元,支付2018年4月4日之前的贷款利息12.5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2018年4月4日之后的贷款利息至本息还清止;2、被告刘鹏飞、王莉对被告中****公司****银行****分行承担的上述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银行****分行对被告中****公司抵押的车间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卫房权证**区字第****006708号)享有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中****公司所欠上述借款本息的权利;4、****银行****公司**分行的其他诉。如被告中****公司、刘鹏飞、王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00元,已减半收取15900元,由被告中****公司、刘鹏飞、王莉负担。
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2019)0502执2306号《执行裁定书》: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17.4709万元及相应利息;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应负担的执行中实****银行存款;3、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现已变更****公司。现处于终本状态。
476.9****公司受让债权时本金)一笔:2019年5月22****法院以(2018)宁050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中****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银行****分行返还本金****042.06元,支付2018年4月4日之前的贷款利息216457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2018年4月4日之后的贷款利息至本息还清止;2、被告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对被告中****公司****银行****分行承担的上述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银行****分行对被告中****公司抵押的工业用土地、车间厂房享有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借款本息的权利。如被告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684元,已减半收取23342元,由被告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负担。鉴定费18900元由被告王春节、王春林、****公司负担。
因****公司、王春节、王春不服上述判决,****人民法院。2020年3月16日,****法院作出(2019)宁05民终743号《民事判决书》:1、维持**回****人民法院(2018)宁050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2、改判**回****人民法院(2018)宁050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第二条为: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对中****公司****银行****分行承担的上述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中****公司追偿,或者要求刘鹏飞、王莉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一审案件受理费23342元由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负担。鉴定费18900元由王春节、王春林、****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684元,****银行****分行负担。
该案件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2021)宁0502执771号《执行裁定书》: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80.06元及相应利息;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应负担的执行中实****银行存款;3、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中****公司、刘鹏飞、王莉、王春节、王春林、****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执行过程中对案涉抵押物启动评估,评估过程中,******局****公司占地9271平方米建设办公楼及包装车间违反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公司退还占用土地,没收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罚款18542元。法院认为抵押物处置时需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对地上附着物一并处理,******局的行政处罚还未具体实施,暂未对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没收,故法院不宜对抵押物继续采取评估、拍卖等措施。现已变更****公司。
2021年11月16日,****法院作出(2021)宁0502执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因案涉部分财产存在违法占地的情形,法院认为不宜对抵押物继续采取评估、拍卖等措施,故裁定终结(2021)宁0502执771号案件的执行。待抵押物符合处置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具备投资潜力。
(六)瑕疵披露
抵押厂房存在违法占用土地等情况,****政府强制拆除或没收等风险,提请投资人自行了解。
二、处置方式: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2026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m.****.com/,用户名:****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000元,保证金:61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公司。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罗经理、徐经理
电话:0951-****520/155****8882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515
主管部门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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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