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伊犁州尼勒克县文化路 11号一层5号商铺(总面积约371.64㎡)对外招租(租期三年)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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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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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位于伊犁州**县文化路 11号一层5号商铺(总面积约371.64㎡)对外招租(租期三年)
挂牌价 420,510.66 元/年
保证金 42,000元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371.64m2
承租押金无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60天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07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7 13:00:00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位于伊犁州**县文化路 11号一层5号商铺(总面积约371.64㎡)对外招租(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99)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伊犁州**县文化路 11号一层5号商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约(㎡) 371.64㎡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60天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三年内不递增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现场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以现场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44167.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01-15
评估机构 **尚誉资产房地产****公司
租金底价(元) 420510.66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林浩

联系电话:135****109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出租方决策文件 ****书店****公司综合楼5#商铺公开招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书店****公司

特别
告知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承租方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缴纳完交易保证金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42000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意向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娱乐行业

7、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割完毕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我司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一、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二、展示地点:伊犁州**县文化路 11号一层。
三、:联系人:邹园,联系电话:186****9315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租金及服务费。因意向承租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4-07 09:00:00 至 2026-04-27 13:00:00
报名手续

****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基本信息;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2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27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4-07 09:00:00-2026-04-27 16:3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按照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收费文件规定收取。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定价文件.pdf 房产租赁合同(模版).docx 现场勘验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冯琪
咨询电话 176****1166
咨询时间 早10:00-13:00,午16:00-20:00.
咨询地址 **市边境经济**区**路52号,****中心****中心)四楼
技术支持 ——
其 他 ——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8
招标公告
伊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伊犁州尼勒克县文化路 11号一层5号商铺(总面积约371.64㎡)对外招租(租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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