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宇迪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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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82MACMR9X94R谭儒青
谭儒青**省**市**市
**省**市**市杜桥镇南工业城**第一大道36号2号楼1楼(自主申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87-C3587-眼镜制造
**省**市**市 **省**市**市**第一大道36号
经度:121.55076 纬度: 28.71579****环境局**分局
2024-07-25
台环建(临)〔2024〕65号****1082MACMR9X94R001X
2024-07-11440
67****
****1082MACMR9X94R**普洛****公司
****1082MA2AN59KXH**普洛****公司
****1082MA2AN59KXH2025-07-22
2025-08-012026-06-29
2026-02-032026-03-0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01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与环评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年产162万副塑料眼镜
先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烘干、注塑:项目设置电烘箱对塑料粒子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温度约为70-80℃ , 主要为去除粒子上水分,塑料粒子烘干时产生的基本上都是水蒸气,不挥发有机废气。经烘干的塑料粒子进入注塑机,熔融的塑料利用压力注进塑料制品模具中,冷却成型得到想要的各种塑料件。冷却过程采用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整个工序会有废气和噪声产生。 破碎:项目主要通过破碎机对边角料和残次品进行破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破碎的边角料量较少且粒径较大,相应产生的粉尘量较少,本环评不予定量分析。 磨水口:通过磨水口机处理塑料架的合模线,有边角废料及少量粉尘产生。 拉砂:项目设有拉砂机对镜架表面进行粗抛处理,平整表面,增加工件表面的光滑程度。整个过程有噪声、粉尘产生。 振机、滚筒研磨:将工件、研磨石以及一定量的水和洗洁精置于振机、滚筒研磨机中对工件表面进行打磨。振机、滚筒研磨机适用于中小尺寸工件的表面抛光、倒角、去除毛边、磨光、**打光处理,处理后不破坏零件的原有形状和尺寸精度,并提高了零件表面光洁度、精度,有一定的清洗作用。项目振机在使用过程中还会有一定的清洗废水产生。 钉铰链:铰链是用来链接两个固体并允许两者之间相对转动的机械装置。本项目购置铰链配有成套螺钉,整个工序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超声波清洗、冲洗:本项目清洗工序第一道是对工件进行超声波清洗,加入水和一定比例的洗洁精;第**是利用浸洗水槽浸泡冲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洗洁精和尘粒点等。所有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后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电烘干:冲洗后的镜架经烘箱烘干后,进行喷漆工序。 调漆:本项目油漆分为油性漆和水性漆,其中水性漆在喷漆台调配(水性漆:水=1:0.2),不设单独调漆室。企业在3楼车间南侧设置1间密闭独立的油性漆调漆室,将油性漆、稀释剂和固化剂按3:1:1调和,调漆间废气收集后通过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喷漆: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约180万副眼镜采用油性漆喷涂,剩余100万副眼镜采用水性漆喷涂。拟设4个自动喷漆台、2个手动大喷枪、4个手动小喷枪用于油性漆喷涂;拟设2个自动喷漆台、2个手动大喷枪、4个手动小喷枪用于水性漆喷涂。所有喷漆台均用水帘除漆雾,水定期补充,产生的废水和漆渣定期排放及清捞,涂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引风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晾干:项目设有3间晾干房,其中2间油性漆晾干房,1间水性漆晾干房,采用电加热的方式控制房内温度在40~60℃进行热循环,产生的晾干废气由晾干房内专门引出的排气管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抛蜡:项目1F设有抛蜡区,用于表面打蜡,由于项目仅为少量有瑕疵的工件进行抛蜡,因此,粉尘产生量较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印字:项目主要通过印字机对镜架进行印字,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企业使用的油墨为环保型水性油墨,印字过程会产生少量油墨废气。 割片:将外购的镜片按照镜框的大小进行裁剪、安装。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和边角料。 装配、超声波清洗:将镜架与外购的镜片装配成眼镜后进行超声波清洗,去除表面残留物。 晾干、包装:对清洗后的成品眼镜自然晾干后,包装入库。实际割片工序未建外协加工,水性涂装工序未建,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实际割片工序未建外协加工,水性涂装工序未建,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先行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磨水口、拉砂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割片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油墨废气、抛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 废水: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 固废:规范化贮存与处置 噪声:减震降噪割片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割片废气。水性涂装工序未建不涉及水性涂装废气。其余均与环评一致
割片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割片废气。水性涂装工序未建不涉及水性涂装废气。先行验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362 0.2616 0 0 0.136 0.136
0 0.041 0.078 0 0 0.041 0.041
0 0.002 0.004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39 0.298 0 0 0.139 0.139 /
0 0.299 0.588 0 0 0.299 0.29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与环评一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标排口污水出口pH值范围为7.1~7.3,标排口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276mg/L、氨氮3.50mg/L、总磷0.77mg/L、悬浮物67mg/L、石油类0.41mg/L、LAS0.50mg/L、二甲苯2.2×10-3Lmg/L、BOD593.2mg/L;本项目总排口污水出口pH值范围为7.3~7.5,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200mg/L、氨氮6.31mg/L、总磷0.24mg/L、悬浮物55mg/L、石油类0.65mg/L、动植物油1.29mg/L、LAS0.34mg/L、二甲苯2.2×10-3Lmg/L、BOD567.6mg/L。 由此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标排口、总排口出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LAS、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二甲苯浓度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磨水口、拉砂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割片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油墨废气、抛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 割片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割片废气。 水性涂装工序未建不涉及水性涂装废气。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注塑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88mg/m3;磨水口、拉砂废气(DA002)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mg/m3;油漆废气(DA003)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51mg/m3、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5mg/m3、乙酸酯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191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78(无量纲);油漆废气(脱附时)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3mg/m3、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672mg/m3、乙酸酯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459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54(无量纲)。 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日工况下,注塑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磨水口、拉砂废气(DA002)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油漆废气(DA003)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与环评一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结果为62--64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规范化贮存与处置 将危险固废堆积场和一般固废分区。危险废物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外东侧,面积一共约为35m2,危废贮存间做到防雨防腐防渗漏,并规范标识。企业已与****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油性漆漆渣、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油性涂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其他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过滤器滤料、多介质过滤器滤料)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固废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符合(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纳入临****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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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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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CODCr、氨氮污染物区域平衡削减替代比例为1:1;VOCs 削减替代比例为1:1,本项目有偿使用的CODCr、氨氮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指标需通过排污权拍卖取得本项目有偿使用的CODCr、氨氮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指标已通过排污权拍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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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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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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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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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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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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