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有效治理,切实提升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2号)精神,现面向**区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养殖场畜禽粪污**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广畜禽粪污肥料化、垫料化、能源化等利用技术模式,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格局,持续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2026年**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
二、实施内容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在**区筛选1****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清运、固液分离、粪便发酵、垫料利用等相关设施设备,引进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粪污垫料化利用技术模式,持续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补贴资金70万元,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处理中心建设。支持**区****处理中心1个,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运输管网(车辆)、集中发酵处理、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装备,建立“收集-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养殖集中区域粪污处理难、成本高等问题。补贴资金100万元,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三、补贴方式和标准
项目总资金170万元,****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化利用设施设备1家,******处理中心1个。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包括《**区2026年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及有关资质资料,申请改扩建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近3年畜禽粪污收储消纳台账或资料。经所在乡镇审核后,****农业农村局。
(二)主体确定。****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项目****农业农村局615室。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视为无效申报。确定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在建设期间必****农业农村局联系,接受监管、配合工作,否则不予验收。
联系人:万文佳 联系电话:0955-****827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