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4月20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公告信息 |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施工监理(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001 本招标项目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项目 已由 射****办公室 以 射政服投资备【2026】16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外叶片智造厂房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2 建设地点:**港经济区大件路东侧、能源**侧。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风力发电叶片成型、后处理加工主车间及生产辅助车间、仓库等约126000平方米;堆场及周转场地约240000平方米;电力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除尘工程;给排水(含消防)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围墙等附属设施;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实际实施工程范围、内容、规模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02.5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范围、全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 (1)工程范围:指本项目施工图范围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监理的全阶段范围:指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施工扬尘管控、监督农民工实名考勤及工资发放,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同时监理人需配合委托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2.7 监理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及保修期同步。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等级或综合监理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下列两条二选一 □①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市范围外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在**市范围内其他在建工程任职的,地点应在本项目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或大市区(不含**区)范围内;同时任职项目最多不超过 个(不得超过2个),且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标书代写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标书代写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承担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企业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达30米的工业厂房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条。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从2026年1月(如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应提供2025年10月以来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4.3其他: / 3.5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标书代写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0日8: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电子标服务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 https://ycggzy.****.cn/gb-web/#/login 8.4“**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以及 ****政府网 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六楼(迎宾大道东侧) 联系人: 张雨 电话: 150 6162 1661 传真: / 邮编:2243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电话:0515-****1002 0515-****1234 项目负责人:张琪 传真: / 邮编:2243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55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市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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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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