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全区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评定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把关作用,根据《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发规〔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调整,****民政厅启动调整等级****(以下简称“****”)委员,同步更新等级评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员和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范围内(及有意愿服务自治区养老事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及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管理、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委员具备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研究水**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和愿意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严谨求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定工作;
2.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确把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指标体系和方法;
3.热心养老服务事业,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无违法违纪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4.中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勘查评定工作强度,且能胜任评定工作的需求。
(二)专业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专业技术类:具有医疗、护理、康复、社工、建筑、消防、食品安全、财务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管理实务类:在养老机构担任副院长及以上管理职务,或负责主要业务部门工作满5年,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或服务实战经验;或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相关研究,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从事养老服务管理、标准制定、质量监督等工作5年以上,熟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流程业务。
四、主要职责
(一)****委员职责
1.制(修)订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2.指导各地(州、市)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3.组织实施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实施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
4.负责指导开展自治区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复核及纠纷争议裁定工作;
5.对地(州、市)等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评定的结果提出纠正意见;
6.对地(州、市)等级评定机构开展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信息进行归集;
7.组织实施全区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核工作,每年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当年获评等级机构总数的10%;
8.建立和管理评定专家库,对评定专家开展培训工作;
9.制作和核发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的证书、牌匾;
10.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职责
1.受****委托,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现场勘查、资料审查、评估论证等工作,提出初步评定意见;
2.参与养老服务领域相关课题研究、标准修订、政策咨询等活动;
3.参与对已获评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评工作;
4.严格遵守评定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并对本人提出的评定意见负责。
五、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查阅评定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2.在评定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独立打分和评价;
3.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履行的义务
1.遵守评定工作程序,客观、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
2.不得以专家名义从事与评定无关的活动,不得泄露评定信息;
3.与参评机构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4.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六、征集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报名。
2.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
1.《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委员/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需贴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在专业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有)。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5月8日前,将纸质****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PDF盖章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评定委员/专家申请+姓名+专业领域”。
(四)审核与公示
****民政厅将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择优拟定入库人选。拟入****民政厅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及专家库,聘期3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奉
联系电话:0991-****809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区**南路路538****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编:830002)
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报名,共同为提升自治区养老服务质量贡献力量!
****民政厅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