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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元 | 1 件 | 45,000 元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生产企业与竞采文件要求相符。
2、自验收之日起,产品主机和控制器质保期不低于3年,其他附属设备不低于1年。
3、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4、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供应商如不按此办理的,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
5、验收方式及安装:
(1)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安装时,必须遵守采购方相关管理规定。
(3)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预算采购总金额4.5万元,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包干单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劳务费、辅材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此发票10个工作日内****公司账户。
2、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凭履约****银行盖章)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7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工作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