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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信封评标法(公路) |
| 国道G107线****五一至板坑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答疑澄清(01号) 至各投标人: ****受****委托,就国道G107线****五一至板坑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作出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185页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约定的内容“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与招标文件58页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58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为准中“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为准。并将招标文件185页中投标函附录同步改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问题2:招标文件185页投标函附录中写是的“逾期交工违约金11.5(3)“而招标文件85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写的是”逾期完工违约金11.5(3),两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185页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为准。并将招标文件第58页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5(3)同步改为“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