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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5MA2YNNXG0K | 建设单位法人:王志强 |
| 郑允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工业园 |
| 新增建设年产50000吨石墨化负极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预处理及成品工序)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 |
| 经度:117.7455 纬度: 25.919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9 |
| 明环评田〔202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227 |
| 76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5MA2YNNXG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泽闽环境****公司 |
| ****0402MA2Y4F8721 | 验收监测单位:**九五****公司 |
| 913********120220A | 竣工时间:2025-12-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8212 |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0t石墨化负极材料,优质增碳剂15739t,普通增碳剂62958t和负极材料尾料10064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0t石墨化负极材料,优质增碳剂15739t,普通增碳剂62958t和负极材料尾料10064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包括:负极材料预处理(包含粗破、细破、整形、均化混合、碳化)、石墨化(装坩埚和装炉、石墨化、清炉冷却、出坩埚、破碎筛分)和石墨化负极材料成品加工等四大步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包括:负极材料预处理(包含粗破、细破、整形、均化混合、碳化)、石墨化(装坩埚和装炉、石墨化、清炉冷却、出坩埚、破碎筛分)和石墨化负极材料成品加工等四大步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两个地块初期雨水分别收集,其中,B区地块配套建设一个 860m3的初期雨水池,C区拟配套建设一个800m3的初期雨水池;各地块初期雨水分别收集经2套一体化混凝沉淀+过滤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站的补充水,不外排。 ◆隧道窑窑头尾气脱硫废水依托B区二级混凝沉淀设施预处理后循环利用。 ◆针状石油焦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粗破废气:4 台破碎机废气收集后通过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 ◆粉碎、整形废气:每台粉碎机和整形机各配备 1 套袋式除尘器,车间北线粉碎、整形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和1 根21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南线粉碎、整形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 22m 高排气筒排放。 ◆热包造粒废气:热包造粒废气经2套焚烧炉焚烧后,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回用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隧道窑碳化废气:5 条隧道窑窑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排入位于 B 区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 30m 高排气筒(DA039)排放;窑尾的烟气收集后通过3根 2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解聚打散废气:车间北线和南线每台解聚打散机分别1 套袋式除尘器(共 11 台),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后通过 2 根29m 高排气筒(DA043、DA044)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初期雨水:公司在B区保安室左侧空地建设1个容积为1890m3的地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切换阀门和提升泵等;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循环水站补充水及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在C区1122.7m3的地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切换阀门和提升泵等;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循环水站补充水,不外排。 ◆公司C区窑头废气处理设施的脱硫废水依托B区现有脱硫废水预处理设施,循环利用,不外排。 ◆针状石油焦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粗破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烘干1#废气:配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烘干2#废气:配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粉碎、整形1#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1m高排气筒; ◆粉碎、整形2#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 ◆粉碎、整形3#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1m高排气筒; ◆热包造粒废气:配15m高排气筒; ◆2#3#窑尾废气:配20m高排气筒; ◆4#5#窑尾废气:配20m高排气筒; ◆6#隧道窑窑尾废气:配20m高排气筒; ◆窑头废气:配石灰—石膏法脱硫塔、36.6m高排气筒; ◆解聚打散1#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9m高排气筒; ◆解聚打散2#废气: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9m高排气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2#辅助车间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脱硫石膏和废包装袋分隔暂存,建筑面积约2721.29m2。 配套建设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用于废机油的暂存,建筑面积约146.07m 2。 两个地块分别建设一个事故应急池,其中,B区地块事故应急池容积约708m3(主要用作1期工程事故废水池),C区事故应急池容积约400m3。 | 实际建设情况:在C区东南角位置建设1个占地面积为650m2的一般固废堆场,用作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料等暂存场所。 窑头废气处理产生脱硫石膏依托B区48m2 的脱硫石膏贮存场所。 在C区东南角位置建设1个占地面积为270m2的危废贮存库,用于贮存废焦油。 在C区保安室左侧空地建设1个容积为634.7m3的地埋式事故应急池,配套切换阀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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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59 | 28.447 | 137.968 | 0 | 0 | 73.037 | 28.447 | / |
| 11.801 | 28.281 | 63.281 | 0 | 0 | 40.082 | 28.281 | / |
| 15.554 | 6.286 | 45.985 | 0 | 0 | 21.84 | 6.286 | / |
| 3.867 | 9.013 | 30.875 | 0 | 0 | 12.88 | 9.013 | / |
| 1 | 粗破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2 | 烘干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配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3 | 粉碎、整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1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4 | 热包造粒 |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 号)推荐的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 5 “铝用碳素厂阳极焙烧炉”标准;苯并[a]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标准 | 配15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5 | 隧道窑 |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 号)推荐的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 5 “铝用碳素厂阳极焙烧炉”标准;苯并[a]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标准 | 配3根20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6 | 隧道窑窑头 |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 号)推荐的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沥青烟排放浓度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 5 “铝用碳素厂阳极焙烧炉”标准;苯并[a]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标准 | 配石灰—石膏法脱硫塔、36.6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 7 | 解聚打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配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9m高排气筒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1 | 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进行了验收监测 |
| 1 |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包装袋、破损坩埚、除磁尾料、除尘粉料、废脱硫石膏、废结晶盐、废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 在C区东南角位置建设1个占地面积为650m2的一般固废堆场,用作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料等暂存场所。 窑头废气处理产生脱硫石膏依托B区48m2 的脱硫石膏贮存场所。 在C区东南角位置建设1个占地面积为270m2的危废贮存库,用于贮存废焦油。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建设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 2025年12月,公司委托对第三版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KDHBYA-202505,第三版)进行修订,修订后版本号为:KDHBYA-202601(第四版),于2026年2月4****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50425-2026-00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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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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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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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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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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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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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