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4月13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已由 **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发[2025]1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沙头镇育新村。 2.1.2建设规模:**10000m3LNG应急调峰站1座,36000Nm3/h门站(设计压力4.0MPa)1座,中、高压调压站1座(中压16000Nm3/h/0.4MPa,次高压40000Nm3/h/2.5MPa),配套建设值班室、控制室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23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沙头天然气储配站及配套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若市政行业资质证书标注不含燃气工程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GC1类)。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规模不小于10000立方米的LNG应急调峰站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5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0.备注 10.1本次招标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8268 通讯地址:**市**区汶**路65号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招****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3750。 10.4评标办法 (1)技术标评分标准(39分)
(2)商务分评分标准(31分)
(3)报价分(30分)
注: 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如有)。业绩证明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为: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如有),且设计合同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加分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3、获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颁发的授权文件并上传授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否则不予认定,以上资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4、以上所需提供的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技术标综合得分为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