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1MA7FBR2C82 | 建设单位法人:吴汉斌 |
| 吴子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季店乡季新街1号院内C排2号 |
| 晶晖**季店 200MW 农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季店乡 |
| 经度:113.87408 纬度: 31.25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9 |
| **环审〔202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159.61 |
| 301.99 | 运营单位名称:华能****公司运行部 |
| 914********209011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BYCFCY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KXTM362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051vwI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为200MW,同时**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场内检修道路,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平均上网电量332359.2MWh。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为60MW,同时**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场内检修道路,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平均上网电量75039.42MWh。 |
| 建设期间根据调整后的规划,建设****电站装机容量远低于环评阶段,光伏组件等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整体建设规模大幅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面板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将太阳能转化为直流电能,直流电能经汇流箱汇集后,再经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然后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光伏电站的电能通过电缆汇集至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面板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将太阳能转化为直流电能,直流电能经汇流箱汇集后,再经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然后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光伏电站的电能通过电缆汇集至22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尽可能减少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范围和面积,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项目施工结束前,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使工程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同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方开挖等活动,开挖土方及时回填,运输车辆篷布遮盖和控制车速,加强路面养护,以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确保施工期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机械修配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进行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施工区营地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剥离的表土全部进行恢复;回填多余土方在厂区内进行平整;对建筑废弃料等可回收利用****电站区域内检修道路,不可回收的安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至临时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应采取在升压站厨房内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后,由配套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管网,升压站区内雨水经收集后排至站外低洼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后用于站区绿化;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自然下渗、蒸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20kV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及电气设备优选低噪声设备,光伏电站厂区的箱逆变一体机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布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光伏发电系统运行过程中意外损坏时产生的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等可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对运行过程中产生逆变器等电子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涉及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HW08(废物代码:900-220-08)、废铅酸蓄电池HW31(废物代码:900-052-31)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应建设约20m2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实施转移****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已落实。施工单位已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减少了临时占地范围,并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立即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已落实。施工单位已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已落实。施工机械修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已落实。施工单位已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 5、已落实。施工单位已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废弃料、安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均采取有效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至临时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已落实。光伏电站已在厨房内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经净化后由配套烟道排放。 2、已落实。升压站采取雨污分流制,站区场地雨水采取有组织的重力流排水方式,场区、屋面雨水经雨水口、雨水检查井、排水管收集后,最终统一就近排至站外水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自然下渗或蒸发。 3、已落实。升压站已在设计阶段合理选用站内电气设备,并合理布置箱逆变一体机,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已落实。升压站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光伏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电池板、逆变器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单位已与****。铅酸蓄电池在更换时由原厂回收,或在临更换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废物委托****进行处置。目前危废处置协议已到期,建设单位正在更新续签危废处置协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项目应建设约20m2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光伏电站已设置1座面积约20m2的危废暂存间。运营单位已与****。铅酸蓄电池在更换时由原厂回收,或在临更换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废物委托****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