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右岸**高铁新区普沱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庆符镇**村
建设内容:**堤防长 4037m(其中**堤防长 2498.45m,**防洪抢险道路长 1538.55m),上起青岗岭陡坎(坐标 X=****125.416,Y=454179.600),下至白鹤林大桥(坐标 X=****924.402,Y=454089.107),**排洪穿堤涵管3处,**下河梯步7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