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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8
| 项目名称 |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王庄乡王庄大街321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何飞 |
| 联系人 | 卢胜猛 | 联系电话 | 150****3552 |
| 项目投资(万元) | 44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4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电站西南侧场地,在原有脱硫脱硝系统基础上,**100m高二级脱硫塔2座,与原有脱硫塔形成**双循环脱硫系统,配套进行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电控系统、火灾报警等建设,购置直排烟囱、托盘支撑及外部平台、氧化空气喷枪、氧化风机及电机(2用1备)、吸收塔石膏浆液排出泵等工艺设备安装,并对原有脱硝系统老化的SNCR管路及喷枪布置进行优化改造,新增SCR脱硝系统,共购置脱硫系统设备170余台套,脱硝系统设备44台套。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采取炉内喷石灰石粉 炉外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双循环)、电袋除尘、SNCR SCR脱硝措施后通过100米烟囱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废水采取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灰库加湿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建材厂综合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减震、消声等 | ||
| 承诺:**** 何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何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