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乐村村下岐河河道清淤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琅岐镇乐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为46579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度乐村村下岐河河道清淤项目等,具体以核定的本工程控制价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04 月 20 日9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标书代写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根据《**省发展和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标书代写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陆佰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上发布。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琅岐镇乐村乐村路56号 ,邮编:350125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9819 ,传真:/
联系人: 朱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4层401A,
邮编:350100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1-****0551,传真:/
联系人: 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