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招标****学院高峰校区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 渝发改社会〔2023〕3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学院,建设****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二标段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灵凤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期二标段建设项目属于多层公共建筑,项目总用地约16603.73m2,总建筑面积29241.97m2,总计容建筑面积27859.8m2。本次建设范围为10#-12#实训楼,16#甲类危险品库房,其中16#为单层建筑,10#-12#为多层建筑。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92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92.00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通过审查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标书代写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双**街道经开大道5号3号楼5楼 | 地 址: | **市**区玉龙路140号5-6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黎裕 | 项目负责人: | 崔红松 |
| 电 话: | 139****0463 | 电 话: | 187****360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
|
****学院高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图设计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5275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82347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03159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0945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088
|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09762
|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623********00754365
|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8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