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共**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人行**LED屏宣传阵地作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古**域8座人行**LED屏广告宣传经营权实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与。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古**域8座人行**LED屏广告宣传经营权比选比选项目
资产权属:国有资产
最低报价:64万元/年(以往年收费标准,作为本次比选的最低报价依据)
地 点:鲁固**、****医院**、**医院**、**二中**、连心桥、八廓****、****中学**、青年路**。
比选内容:上述8座人行**现有LED显示屏广告宣传经营权,经营期间须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发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规定;重**典、重要节日及官方重要活动期间,须无偿、按要求投放公益宣传与政务宣传内容。
期 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综合评审、价格择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广告违法处罚记录;
3.具备广告经营、LED屏运营、户外媒体运营等相关经验与履约保障能力;
4.承认并遵守本公告及比选文件全部条款,同意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规范经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租、分租、转包、拆分经营;
6.符合国家、自治区、****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租金报价、经营方案、类似业绩、履约能力、安全管理、合规承诺、公益宣传保障等。
以上资料(格式自拟),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选文件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9:30至13:00,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路18号,****308室。
四、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重点评审:租金报价、经营方案、类似业绩、履约能力、安全管理、合规承诺、公益宣传保障等。
五、国有资产租赁特别约定
1.中选方须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年度租金,费用按要求一次性支付。
2.租赁期间,LED屏运行、维护、安全、用电及相关责任与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3.严禁违规发布广告、擅自改变设施用途、破坏结构;
4.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租赁到期后,承租方无条件交还经营权及设施,资产完好移交,不享受任何补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比选申请人格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路18号
联系人:肖有明
联系方式:183****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