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市640台地Ⅱ-4区天然石英砂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640台地Ⅱ-4区天然石英砂矿 开采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市167°方位,直线距离约70km。项目选址跨越**市切尔克齐乡克孜勒喀巴克村、汗德尕特蒙古族乡两地。行政区划隶属****市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E88°15'39.308",N47°23'37.739"。**东、西、南、北四至现状均为天然牧草地等空旷土地。 | ******公司 | **市蓝白丽景****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体工程为露天采场区1个,占地148.53公顷,结合采矿场矩形平面形态(地表长约1867m、宽约1060m),将开采全过程划分为4个连续开采阶段。施工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凹陷露天开采。工作台阶数为3个,台阶高度10m,开采标高为677m至657m;工业广场,占地1.5公顷,总建筑面积2732平方米,包含生产作业区与设备安装区;场内布设封闭式筛分车间、成品堆放场,配置振动筛、传送机、湿法物理分选设备及1台1600KVA变压器、4台低压柜、4台高压柜,同步配套建设1000m3三级沉淀池与8m2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设施;矿部生活区,占地0.3公顷,总建筑面积1932平方米,配套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库房等办公生活建筑,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1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区为临时建筑。内部道路,按矿山三级道路标准建设内部运输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设计路面宽6m,路基宽8m,服务于各期采区。矿内区部道路总长度约2660m,占地面积1.68hm2。辅助工程为排水工程,采场及堆场周边设环形截水沟(共计1220m)、台阶排水沟及坑底集水排水设施;给水工程,生产、生活用水水源自喀拉吉拉村拉运。供电工程,外部电源引自6.5****电站。供暖工程,矿山冬季不生产,留守人员采用电锅炉取暖。储运工程为表土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位于**中部,占地面积4.0公顷,最大堆置高度10m,设计总容积约38万m3;成品堆放场,****广场内,共4座,合计面积1公顷。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开采天然石英砂原料矿石90万t/a(折合45.05万m3/年),服务年限7.3年(2026年12月—2034年4月)。 **面积2.057km2。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万元,占总投资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工前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合理规划占地面积、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超采。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周边设置警示标识。严格执行“边开采、边复垦”策略,分阶段对采空区进行生态修复,每个开采区块完成后6个月内启动复垦工作,服务期满后,对所有损毁区域(采场、堆场、道路、生活区)进行全面复垦,恢复为天然牧草地。对每一期完成开采的区域,及时进行废石回填、表土覆盖和植被恢复,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保障采坑边坡的长期稳定。剥离表土须单独堆放,服务期满后拆除建筑物,场地平整覆土并撒播原生草籽;表土堆放场设挡土墙、排水沟,临时覆盖彩条布;采场、堆场周边设永久截排水沟、沉沙池,边坡采取喷播植草、防护网等措施,加强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水土流失的防治等;车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周边植被;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作业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因地制宜做好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容积不小于5m3),机械冲洗、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清洗在指定区域进行,设置专用清洗池,路面硬化并设排水沟;雨水通过临时导流措施有序导排。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不设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合理配置厕所数量(按每50人1座标准配置),确保覆盖所有施工点位,严禁施工人员随地排泄。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处理规模为1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工艺)处理,须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A级标准,全部用于**周边荒漠草原植被灌溉,不外排。生产筛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总有效容积1000m3)处理后闭环循环回用;洗车废水经20m3专用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采场及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集水池(2m3),沉淀后回用于降尘。采坑底部设集水坑和排水泵,坑内汇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三)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厂区实施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三级生产废水沉淀池(2000m2)、洗车循环水池(20m2)、设备维修区(30m2)、危险废物贮存库(8m2)。防渗要求为采用双层防渗结构,渗透系数≤1×10-10cm/s,危废贮存间设置围堰、集液槽,配套渗漏收集设施,严禁废水、危废渗滤液下渗;一般防渗区为,滚滚筒筛分车间、滚筒水洗作业区、成品堆放区、**运输道路、车辆洗车平台、一般固废临时堆存场,防渗要求为采用C25混凝土整体硬化,渗透系数≤1×10-7cm/s,地面做好找坡,将积水、溢流废水导排至对应收集池,防止雨水淋溶、废水漫流下渗;简单防渗区为**办公生活区,含办公室、宿舍、食堂、值班室、停车场、非涉水等非涉水区域,做常规地面硬化。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开挖、填筑作业面及易起尘堆场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干燥大风天气增加频次;四级及以上大风停止土方、拆除等易起尘作业。水泥等细颗粒物料密闭存储,临时堆土、建筑垃圾及时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密闭或严密苫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严禁物料遗撒。选用符合国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设备保养,减少非正常工况尾气排放。运营期开采区配备雾炮机,定时喷雾降尘;运输道路碎石铺设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表土堆场、废石堆场、成品料堆场全覆盖防尘网苫盖,配套6m高防风抑尘网;汽车物料转运、装卸等各产尘扬尘点,均设置喷雾除尘设备;筛分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杜绝转运扬尘,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筛分车间全封闭彩钢板生产厂房,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生产车间配套15m高排气筒,筛分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抑制异味扩散,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4的二级标准;食****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及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夜间(22:00-次日8:00)施工;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临时隔声围挡,利用地形地貌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并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运输车辆低速行驶,严禁在施工区域鸣笛。施工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振动筛、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柔性连接,减少振动传导;筛分车间等密闭厂房利用墙体隔声。露天采场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作业,定期检修保养,避免故障噪声;对露天作业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围挡。**内运输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避免午休和夜间运输;定期维护运输道路,减少路面破损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区核心区域,远离生活区;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及时调整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剥离土统一堆存于表土堆放场,配套建设排水沟、挡土墙,全部用于后期土地复垦。碎砖头、混凝土、砂土等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现场回用,无利用价值的按市政要求清运至指定处置点,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集中生活垃圾产生,少量个人垃圾集****环卫处置。运营期实现“边开采、边回填”措施。筛分废料、沉淀池沉渣全部回填采坑。剥离表土单独堆存于表土堆放场,严禁与废石混合,全部用于矿山服务期满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填埋场。筛分工段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至废石堆存,定期回填采坑。各类堆场设置标识牌,建立固废管理台账,记录产生量、贮存量、转运量和处置去向。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设备维修区规范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对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落实全流程规范化贮存、污染防控及环境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等有关规定。生活区设置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50km****填埋场处置。 (七)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工程闭矿后对**地表建筑进行拆除,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与原有景观相协调。严格按照《****市640台地Ⅱ-4区天然石英砂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在原则,及时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措施。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