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锦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河南-开封-尉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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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年产3万根塑料管建设项目

**县朱曲镇焦庄村村北第十排306号

****

******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0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投料口、破碎机、磨粉机、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机、扩口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管道负压集气,以上废气经风机引至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冷却排综合利用不外排污水用于厂区及周围道路洒水降尘,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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