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驮卢至**公路穿越榄圩乡榄圩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环保工程设备供应编制劳务协作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驮卢至**公路穿越榄圩乡榄圩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环保工程包括穿越榄圩乡榄圩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加强型防撞护栏、沉淀-事故应急一体化处理设备、警示标牌及临时交通疏解。本项目总投资385.95万元。
(四)采购内容:驮卢至**公路穿越榄圩乡榄圩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环保工程设备供应劳务协作编制
(五)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六)采购控制价:490000元(含增值税)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区良堤路6号万达茂E5栋4210室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13日 12 时 00 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2 时 30 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集团****经营部)
递交地址:****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零泽宇
联系电话:182****2633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