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财富产品管理中台测试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一)项目概述
我行目前已经启动了财富产品管理中台建设工作。与此同时,为验证该系统是否满足预期需求,我行拟在完成系统开发各项工作后,通过本项目对其进行系统测试。拟测试系统基本情况如下:
财富产品管理中台系统主要包括:
一是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财富业务**机构准入、存续、评价及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名单管理、公告管理等其他**机构管理功能;财富产品准入、存续、评价及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产品目录管理、产品视图管理、重点产品池管理等其他产品管理功能。
二是产品要素管理。支持对接行外数据平台及行内财富业务中台,整合运用产品要素信息生成产品标签数据。支持对产品标签进行新增、删除、修改、查看详情、启用停用等操作,可手动新增标签、系统自动规则维护标签。
三是智能货架。根据产品标签和客户标签的匹配形成千人千面的产品渠道输出能力。
四是资产配置。支持对接已建设的养老规划平台,具备基础的资产配置能力及资产配置场景扩展能力。
五是其他功能。需具备产品监控功能,支持按照监控指标进行产品变动提示;报表功能,支持按照业务需求生成、导出、筛选报表;公共管理功能,支持系统管理、流程管理及用户管理。
(二)项目测试范围
本次项目范围为“财富产品管理中台”测试实施工作,测试需要覆盖我行财富产品管理中台所有功能模块,保证功能正确及业务连续性。
(三)测试轮次
冒烟测试:本项目至少开展一轮冒烟测试,直至冒烟测试通过后进入系统测试。
系统测试:本项目至少开展一轮系统测试,具体根据项目周期及测试计划安排为准。
验收测试:服务商测试人员需支持我行业务部门完成相关验收测试工作,包括测试环境准备、测试数据准备、测试执行支持等。
(四)测试管理
服务商测试人员需严格遵守行方项目管理要求,服从行方测试经理工作安排,按项目计划及管理要求在行方测试管理平台中导入并执行测试案例、上传测试证迹、提交缺陷记录,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分包、转包。
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具体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以下勾选资质之一: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
CMMI3及以上资质
TMMI3及以上资质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须具有近5年(自2021年起至今)的项目案例。
同业同类案例。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供应商自荐表需提供盖章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系统提供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包括不限于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变更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情况等。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6.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7.****公司参与本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提交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合同扫描件(1个及以上,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9.提供上述要求的资质文件扫描件。
补充说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系统提供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包括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下4项查询结果,“基础信息”(含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中国"系统如下4项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主题、正文、附件中不能含敏感字。
2.****公司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
3.须以传统方式黏贴附件,不能发云附件;发送的附件(压缩文件、文档等)不得设置密码或编辑权限;单个邮件大小控制在15MB以内(如果超限,可分几个邮件发)。
4.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5.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7.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8.****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参选1家公司。
四、征集期
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16时止。
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截至报名日期后我行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请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3127
邮箱地址(专用):****@bjrcb.com
****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