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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C1TRYP2E | 建设单位法人:陈熙 |
| 马洪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 安**递铺街道越都东路816号10号楼 |
| ****年产250万套智能家具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C21-家具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安**递铺街道越都东路816号10号楼 |
| 经度:119.68136 纬度: 30.6700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6 |
| 备案文号为:330********052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C1TRYP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3MAC1TRYP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1MA28CE2G5X | 竣工时间:2026-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jhbks.****.bz/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50万套智能家具生产线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50万套智能家具生产线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海绵裁剪:以海绵为原料,经裁剪工序加工为符合产品规格的海绵部件。 喷胶:利用水性胶粘剂将海绵与塑料件进行粘合,此过程使用胶水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 面料裁剪:利用裁床等设备将皮革、面料按所需尺寸进行裁剪; 缝纫:将裁剪后的皮革布料进行缝纫成皮套; 塞棉:利用设备进行塞棉操作; 套口枪钉:利用缝纫后的皮革布料将粘合后的海绵及塑料配件和铁件进行套口扪皮枪钉; 焊接:电子配件经焊接后,组装后备用; 组装:将其他配件(金属配件、塑料配件、电子配件等)进行组装成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海绵裁剪:以海绵为原料,经裁剪工序加工为符合产品规格的海绵部件。 喷胶:利用水性胶粘剂将海绵与塑料件进行粘合,此过程使用胶水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 面料裁剪:利用裁床等设备将皮革、面料按所需尺寸进行裁剪; 缝纫:将裁剪后的皮革布料进行缝纫成皮套; 塞棉:利用设备进行塞棉操作; 套口枪钉:利用缝纫后的皮革布料将粘合后的海绵及塑料配件和铁件进行套口扪皮枪钉; 焊接:电子配件经焊接后,组装后备用; 组装:将其他配件(金属配件、塑料配件、电子配件等)进行组装成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水 本项目职工定员450人,生活用水量以50L/人﹒d,年工作天数以300d,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算,得到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为5400t/a。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主要是CODCr、NH3-N等,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NH3-N:20mg/L,其相应产生量分别为CODCr:1.62t/a,NH3-N:0.108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达标排入自然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216t/a(40mg/L)、NH3-N:0.011t/a(2mg/L)。 ②废气 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生产时加强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时清扫。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项目产生的喷胶废气经收集后,经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喷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减半要求。 ③噪声 在加强设备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纳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企业产生的废气为喷胶废气、焊接烟尘。喷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设1处喷胶车间,配备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喷胶车间密闭,产生的喷胶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尾气通过高28m的编号DA001(设计处理能力20000m3/h)的排气筒排空。项目焊接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 车间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低功率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造成的非正常噪声;严格实行昼间制生产制度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焊渣、海绵边角料、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胶渣、废抹布、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几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收集的焊渣、海绵边角料、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公司回收;胶渣、废抹布、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公司处置。企业设置有200平方一般工业固废堆放点一处,位于厂区内厂房北侧区域;设置有100平方危废贮存设施一处,位于厂区内厂房外北侧,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发区重点区应建立环境事故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30523-2025-105-L。企业****领导小组,并定期开展演练,同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4 | 0.54 | 0 | 0 | 0.54 | 0.54 | |
| 0 | 0.216 | 0.216 | 0 | 0 | 0.216 | 0.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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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68 | 0.7 | 0 | 0 | 0.068 | 0.068 | / |
| 1 | 化粪池预处理 | ******公司纳管标准 |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纳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公司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项目设1处喷胶车间,配备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喷胶车间密闭,产生的喷胶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尾气通过高28m的编号DA001(设计处理能力20000m3/h)的排气筒排空。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喷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低于折算后限值要求。 | |
| 2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焊接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 车间无组织形式排放。 | 项目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1.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2. 废包装袋、面料边角料、海绵边角料、焊渣集中****公司回收,不排放。 3.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胶渣、废胶水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 4.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焊渣、海绵边角料、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胶渣、废抹布、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几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收集的焊渣、海绵边角料、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公司回收;胶渣、废抹布、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公司处置。企业设置有200平方一般工业固废堆放点一处,位于厂区内厂房北侧区域;设置有100平方危废贮存设施一处,位于厂区内厂房外北侧,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1 | 开发区重点区应建立环境事故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 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30523-2025-105-L。企业****领导小组,并定期开展演练,同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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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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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公司)原有已审批项目《****公司年产1800万套智能家具及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项目》(安环改备〔2019〕1号)、《****公司年产25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坐具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项目》(安环改备〔2020〕73号)均承诺取消,且不再实施,则取消项目已审批污染物总量供本次项目使用,本项目新增VOCS的排放量在原有项目中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为CODcr、氨氮、VOCs三项。环评给出的CODCr纳管值为1.62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216t/a,氨氮纳管值为0.108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11t/a,给出的VOCs总量建议值为0.7t/a(有组织0.45t/a)。 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经******公司处理后CODcr和氨氮纳管排污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由于项目无组织废气已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极小,无法核算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因此本次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与环评中给出的有组织排放量进行对比,环评给出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45t/a,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068t/a,即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068t/a,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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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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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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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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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