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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基建部分 | ||
| ****001 | ||
| **A****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基建部分 | ||
| 更正公告 | ||
| 其他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A****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基建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二、修改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四)项目需求:**A****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基建部分,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646.51平方米,项目预算金额(含税)2,051,137.09元(其中暂列金98,000.00元)。(六)预算金额:2,051,137.09元(大写:贰佰零伍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零玖分)(七)最高投标限价:2,051,137.09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为:“(四)项目需求:**A****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基建部分,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646.51平方米,项目预算金额(含税)1,806,644.63元(其中**工程费:1,720,644.63元,暂列金86,000.00元)。(六)预算金额:1,806,644.63元(大写:壹佰捌拾万零陆仟陆佰肆拾肆元陆角叁分)(七)最高投标限价:1,806,644.63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项目预算金额(含税)2,051,137.09元(其中暂列金98,000.00元)”
修改为:“项目预算金额(含税)1,806,644.63元(其中**工程费:1,720,644.63元,暂列金86,000.00元)”。
3、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投标报价中“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暂列金按固定金额86,000.00元填报,安全生产措施项目金额按52,192.42元填报,否则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付款方式:由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中标人须按财政审计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不规范、不真实导致财政审计核减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财审审核为准;有响应单价的项目按响应单价计取,其中响应单价超过财审批复的按财审最终单价计取;按系数计算的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作为基数进行调整;如完工图纸在预算误差范围内,工程量按预算工程量结算,如在误差范围外,则调整超出误差的工程量;新增项目的单价按预算计算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其中暂列金不参与下浮率计算,按合同有效费用计算);如遇国家税金调整,税金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均认可财政审计结果的最终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就财政审计合理核减提出异议或索赔。”
修改为“付款方式:由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中标人须按财政审计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不规范、不真实导致财政审计核减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财审审核为准;有响应单价的项目按响应单价计取;按系数计算的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作为基数进行调整;如完工图纸在预算误差范围内,工程量按预算工程量结算,如在误差范围外,则调整超出误差的工程量;新增项目的单价按预算计算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其中暂列金不参与下浮率计算,按合同有效费用计算);如遇国家税金调整,税金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均认可财政审计结果的最终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就财政审计合理核减提出异议或索赔。”
5、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中“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本工程结算:乙方须按财政审计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不规范、不真实导致财政审计核减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财审审核为准;有响应单价的项目按响应单价计取,其中响应单价超过财审批复的按财审最终单价计取;按系数计算的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作为基数进行调整;如完工图纸在预算误差范围内,工程量按预算工程量结算,如在误差范围外,则调整超出误差的工程量;新增项目的单价按预算计算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其中暂列金不参与下浮率计算,按合同有效费用计算);如遇国家税金调整,税金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均认可财政审计结果的最终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就财政审计合理核减提出异议或索赔。”
修改为:“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本工程结算:乙方须按财政审计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不规范、不真实导致财政审计核减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财审审核为准;有响应单价的项目按响应单价计取;按系数计算的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作为基数进行调整;如完工图纸在预算误差范围内,工程量按预算工程量结算,如在误差范围外,则调整超出误差的工程量;新增项目的单价按预算计算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其中暂列金不参与下浮率计算,按合同有效费用计算);如遇国家税金调整,税金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均认可财政审计结果的最终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就财政审计合理核减提出异议或索赔。”
6、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评标中“(7****委员会依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的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出现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合同情况,则招标人可依序确定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进行招标。”修改为:“(7****委员会依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标、商务标的得分进行排序,如果经济标得分相同的影响排序的,将按照报价谁低谁排名靠前的原则确定排序,若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影响排序,则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按照大号在前确定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出现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合同情况,则招标人可依序确定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进行招标。”标书代写
7、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修改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150****1624
联系地址:**市**区三灶镇金海中路777号47栋办公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黄杨杰、梁炎壮、刘华辉、秦晓波、潘文辉
联系电话:133****0068
联系地址:**省**市**区兴华路192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