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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 1 | ****东南贾村**生猪产业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市子干乡东南贾村东2.2km处 | **** | **清朗****公司 | 拟在**市子干乡东南贾村东2.2km处建设东南贾村**生猪产业化养殖项目,分为两个厂区进行建设,厂区一存栏3336头/年,出栏仔猪24840头/年,厂区二存栏6672头,出栏仔猪49680头/年,总计出栏仔猪74520头/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办公及住宿用房、污水池、填埋井、料塔及各种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8万元。该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干湿分离+沉淀发酵”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作为水肥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猪舍加强通风,降低猪舍内臭气浓度,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猪舍清粪工艺采用干清粪工艺;饲料添加EM微生物,从源头上抑制恶臭的产生;污水池加盖封闭,周围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四周的绿化;堆肥区全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泵类、风机等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基础减振、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猪粪、污水池沉渣等废水混合后经固液分离机处理后产生的固体粪便经堆肥发酵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场区设有填埋井,病死猪和母猪胎盘一经产生后立即送填埋井填埋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应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污水池、堆肥区等场地重点防渗,厂区办公生活、道路等其它区域简单防渗。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纸公示2025年12月18日和12月23日;2026年3月23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28 | |||||||
|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