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村集体溪边3间商铺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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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黄坛镇联溪村村集体溪边3间商铺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04/09 09:07:27】

竞标公告

为保障**县黄坛镇联溪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县黄坛镇联溪村村集体溪边3间商铺招租项目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黄坛镇联溪村村集体溪边3间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县黄坛镇滨溪路

3、出租范围:**县黄坛镇村集体溪边3间商铺(靠松宁府门牌为滨溪路111弄21号、22号、23号),商铺总面积为131.97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出租年限及要求:5年(合同五年一签)。

5、出租用途:****商铺从事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政府及其他有****社区服务业。

6、招租底价:30089元/年。不得低于标底价,高价者中标,且不得低于100元的整数倍(以1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7、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百元”)。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投标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交易中心****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8、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 4 月 9 日 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2、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竞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三、竞标保证金

1、竞包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3、竞包人应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帐号:857********2800840

4、竞包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包保证金的,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竞包而拒绝。

6、竞包保证金的退回:未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标书代写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 4 月 17 日14:00时(**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五、租金的支付

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中标人应将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发包人,如不按时签订合同、缴付租金,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此后年度承包费,中标人均应于每个承包年度开始前30日之内向发包人支付下一个承包年度的承包费,如不按时缴付,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竞标。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付**电费)后无息退回剩余部分,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租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上发布;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 2026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④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且须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十、其他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房屋租赁的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10、双方签订合同后,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三个月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出****商铺租金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黄坛镇联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黄坛镇联溪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0308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街道气象北路295****中心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74-****0082

门户网站:04/09 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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