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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28858P | 建设单位法人:Jan Willem Maurits Ypma |
| 张力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高新区**路9号 |
| ****扩建浓缩鱼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9-水产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63-C1363-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1.118056 纬度: 31.483889 | ****机关:****审批局(**环评审批)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1 |
| 苏环建〔2025〕85第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28858P001W |
| 2025-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2885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84MA1MU1TM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84MA1MU1TMXF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3-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871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浓缩鱼油2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浓缩鱼油2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产品为浓缩鱼油,其生产工艺如下: 本项目来料为半精炼鱼油,无需进行碱炼分层、脱色工艺。原料半精炼鱼油会以集装箱、IBC和不锈钢桶的形式被送到我司进行取样检验。样品检验合格后,半精炼鱼油会被送到罐区或原料车间(IBC和不锈钢桶)。检验不合格的半精炼鱼油退回原厂商。项目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所有工艺均为管道密闭输送,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本项目半精炼鱼油碱炼、脱色依托现有项目车间加工,由于本项目浓缩鱼油Omega-3含量与现有项目不同,故工艺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浸提:将半精炼鱼油泵入酯化釜内,添加酒精、甲醇钠固体,甲醇钠主要作用为催化,通过电加热方式提高搅拌温度至70℃,将甘油三酯型鱼油转变为乙酯型鱼油,并附带产生粗甘油,装桶外售综合利用。 (2)工作原理:鱼油中甘油三酯和酒精在催化剂乙醇钠-乙醇溶液的催化作用下合成鱼油脂肪酸乙酯,又可称此酯化反应为醇解反应。反应体系选用碱性催化剂,相对于酸性催化剂而言,反应迅速且温度较低,可避免多不饱和脂肪酸氧化分解。反应方程式:C3H5(OOCR)3+3CH3CH2OH—3RCOOCH2CH3。 (3)离心:将脱溶后鱼油抽入反应釜内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30min,温控为70℃,每3小时离心一次,根据杂质的水溶性原理,杂质被水吸附溶解,再通过离心运动将油水混合物分离成油相与水相,油相进入到后续加工,水相则为皂脚等杂质分离出来,离心过程产生的粗甘油,装桶后外售综合利用。工作原理:利用油水两相密度的不同,使高速旋转的油水混合液产生不同的离心力,从而达到油水分离的目的。按离心力产生的方式,离心分离设备可分为水力旋流分离器和离心机。水力旋流分离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分离性能好、运行安全可靠等优点,可以实现连续相的液体与分散相的固体颗粒、液滴或者气泡的物理分离。 产污环节:离心过程产生S1粗甘油、N噪声。 (4)脱溶:将脱溶塔预热至70℃,然后将乙酯化鱼油加热并泵入脱溶塔,使酒精挥发至真空系统,通过冷凝器冷凝酒精气体至液态。捕集到的酒精泵入酒精回收罐中,重复使用至浸提乙酯化中。 产污环节:脱溶过程酒精挥发产生G1有机废气、N噪声。 (5)过滤:将鱼油抽到脱色锅中,加热至100℃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1h,脱除水分后,添加白土,取样测定色度,色度要求参照产品规格。样品色度合格后,带有白土的浑浊油经过叶片过滤机和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过滤过程产生废白土。 产污环节:过滤过程产生S2废白土、N噪声。 (6)分子蒸馏:将过滤后的鱼油,加热后泵入多级分子蒸馏塔中,在150~200℃的高真空高温环境中,将短碳链的低含量鱼油蒸馏至轻相中,进入混配工段,将长碳链的低含量鱼油蒸馏至重相中。 产污环节:分子蒸馏过程产生G2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3脂肪酸。 (7)脱溶:将浓缩后的鱼油泵入转酯化釜中,加入精制甘油脂肪酶,在脂肪酶的催化下,温控为60℃,转化成甘油三酯,并生成酒精,通过真空冷凝捕集酒精,酒精回收至浸提工段。 产污环节:脱溶过程产生G3有机废气、N噪声。 (8)过滤:将鱼油抽到脱色锅中,加热至100℃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30min,脱除水分后,添加白土,采用物理吸附法去除鱼油中的杂质。取样测定色度,色度要求参照产品规格。样品色度合格后,带有白土的浑浊油经过叶片过滤机和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过滤过程产生废白土。 产污环节:过滤过程产生S4废白土、N噪声。 (9)分子蒸馏:将过滤后的鱼油泵入单级分子蒸馏中,在150~200℃高真空高温环境中,将鱼油中残留的少量脂肪酸乙酯蒸馏至轻相,重相为甘油三酯鱼油。 产污环节:分子蒸馏过程产生G4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5脂肪酸。 (10)冬化:将鱼油泵入结晶釜内,通过冷却液盘管降温至2℃以下,使高熔点的晶体析出,将鱼油晶体混合物泵入板框压滤机内,过滤掉高熔点晶体,得到澄清透明的鱼油,滤出的硬脂直接进入混配工段。 产污环节:冬化过程中产生S6脂肪酸。 (11)脱臭:将脱臭塔预热并抽真空,然后将澄清的脱色油加热并泵入脱臭塔。采用电加热鱼油至200℃,使脂肪酸气化挥发,再经过冷凝液化,去除脂肪酸。最后将蒸馏所得的脂肪酸装桶外售综合利用。 产污环节:脱臭过程产生G5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7脂肪酸。 (12)混配:根据产品规格,将不同成分的油泵入混合罐,进行混配,混配过程为常温。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也可在油中加入抗氧化剂。取样检测,确保所有产品指标合格。 产污环节:混配主要为N噪声产生。 (13)灌装:成品油通过1μm的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确保成品油中没有颗粒状杂质。 产污环节:灌装主要为N噪声产生。 注:****实验室,涉及使用常规压缩气体及少量试剂,主要为乙醚、丙酮、异丙醇、乙醇、乙酸、氮气、氢气、压缩空气等。其中乙醚、丙酮、异丙醇、乙醇在质检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氮气、压缩空气供车间使用,氢气主要用于气相色谱质检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产品为浓缩鱼油,其生产工艺如下: 本项目来料为半精炼鱼油,无需进行碱炼分层、脱色工艺。原料半精炼鱼油会以集装箱、IBC和不锈钢桶的形式被送到我司进行取样检验。样品检验合格后,半精炼鱼油会被送到罐区或原料车间(IBC和不锈钢桶)。检验不合格的半精炼鱼油退回原厂商。项目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所有工艺均为管道密闭输送,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本项目半精炼鱼油碱炼、脱色依托现有项目车间加工,由于本项目浓缩鱼油Omega-3含量与现有项目不同,故工艺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浸提:将半精炼鱼油泵入酯化釜内,添加酒精、甲醇钠固体,甲醇钠主要作用为催化,通过电加热方式提高搅拌温度至70℃,将甘油三酯型鱼油转变为乙酯型鱼油,并附带产生粗甘油,装桶外售综合利用。 (2)工作原理:鱼油中甘油三酯和酒精在催化剂乙醇钠-乙醇溶液的催化作用下合成鱼油脂肪酸乙酯,又可称此酯化反应为醇解反应。反应体系选用碱性催化剂,相对于酸性催化剂而言,反应迅速且温度较低,可避免多不饱和脂肪酸氧化分解。反应方程式:C3H5(OOCR)3+3CH3CH2OH—3RCOOCH2CH3。 (3)离心:将脱溶后鱼油抽入反应釜内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30min,温控为70℃,每3小时离心一次,根据杂质的水溶性原理,杂质被水吸附溶解,再通过离心运动将油水混合物分离成油相与水相,油相进入到后续加工,水相则为皂脚等杂质分离出来,离心过程产生的粗甘油,装桶后外售综合利用。工作原理:利用油水两相密度的不同,使高速旋转的油水混合液产生不同的离心力,从而达到油水分离的目的。按离心力产生的方式,离心分离设备可分为水力旋流分离器和离心机。水力旋流分离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分离性能好、运行安全可靠等优点,可以实现连续相的液体与分散相的固体颗粒、液滴或者气泡的物理分离。 产污环节:离心过程产生S1粗甘油、N噪声。 (4)脱溶:将脱溶塔预热至70℃,然后将乙酯化鱼油加热并泵入脱溶塔,使酒精挥发至真空系统,通过冷凝器冷凝酒精气体至液态。捕集到的酒精泵入酒精回收罐中,重复使用至浸提乙酯化中。 产污环节:脱溶过程酒精挥发产生G1有机废气、N噪声。 (5)过滤:将鱼油抽到脱色锅中,加热至100℃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1h,脱除水分后,添加白土,取样测定色度,色度要求参照产品规格。样品色度合格后,带有白土的浑浊油经过叶片过滤机和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过滤过程产生废白土。 产污环节:过滤过程产生S2废白土、N噪声。 (6)分子蒸馏:将过滤后的鱼油,加热后泵入多级分子蒸馏塔中,在150~200℃的高真空高温环境中,将短碳链的低含量鱼油蒸馏至轻相中,进入混配工段,将长碳链的低含量鱼油蒸馏至重相中。 产污环节:分子蒸馏过程产生G2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3脂肪酸。 (7)脱溶:将浓缩后的鱼油泵入转酯化釜中,加入精制甘油脂肪酶,在脂肪酶的催化下,温控为60℃,转化成甘油三酯,并生成酒精,通过真空冷凝捕集酒精,酒精回收至浸提工段。 产污环节:脱溶过程产生G3有机废气、N噪声。 (8)过滤:将鱼油抽到脱色锅中,加热至100℃进行搅拌,搅拌时长为30min,脱除水分后,添加白土,采用物理吸附法去除鱼油中的杂质。取样测定色度,色度要求参照产品规格。样品色度合格后,带有白土的浑浊油经过叶片过滤机和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过滤过程产生废白土。 产污环节:过滤过程产生S4废白土、N噪声。 (9)分子蒸馏:将过滤后的鱼油泵入单级分子蒸馏中,在150~200℃高真空高温环境中,将鱼油中残留的少量脂肪酸乙酯蒸馏至轻相,重相为甘油三酯鱼油。 产污环节:分子蒸馏过程产生G4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5脂肪酸。 (10)冬化:将鱼油泵入结晶釜内,通过冷却液盘管降温至2℃以下,使高熔点的晶体析出,将鱼油晶体混合物泵入板框压滤机内,过滤掉高熔点晶体,得到澄清透明的鱼油,滤出的硬脂直接进入混配工段。 产污环节:冬化过程中产生S6脂肪酸。 (11)脱臭:将脱臭塔预热并抽真空,然后将澄清的脱色油加热并泵入脱臭塔。采用电加热鱼油至200℃,使脂肪酸气化挥发,再经过冷凝液化,去除脂肪酸。最后将蒸馏所得的脂肪酸装桶外售综合利用。 产污环节:脱臭过程产生G5有机废气、臭气浓度、S7脂肪酸。 (12)混配:根据产品规格,将不同成分的油泵入混合罐,进行混配,混配过程为常温。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也可在油中加入抗氧化剂。取样检测,确保所有产品指标合格。 产污环节:混配主要为N噪声产生。 (13)灌装:成品油通过1μm的袋式过滤机进行过滤,确保成品油中没有颗粒状杂质。 产污环节:灌装主要为N噪声产生。 注:****实验室,涉及使用常规压缩气体及少量试剂,主要为乙醚、丙酮、异丙醇、乙醇、乙酸、氮气、氢气、压缩空气等。其中乙醚、丙酮、异丙醇、乙醇在质检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氮气、压缩空气供车间使用,氢气主要用于气相色谱质检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站废气,通过加盖密闭+无组织。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站产生NH3、H2S、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收集+TA005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5)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
|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要求:属于第八条“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半精炼鱼油储罐4台、酯化釜2台、脱溶塔1台、转酯化釜4台、转酯化釜2台、乙醇回收设备1台、乙醇储罐1台、分子蒸馏塔2台、酯化釜1台、脱色罐1台、脱色过滤机1台、脱臭塔2台、多级分子蒸馏塔1台、暂存罐12台、分子蒸馏柱1台、结晶罐2台、导热油炉(电加热)1台、压滤机2台、灌装机1台、冷冻机4台、真空泵组4台、离心机2台、离心泵33台、玻璃温度计9台、数显卡尺1台、气相色谱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比色计1台、净化工作台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4台、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磁力搅拌加热器2台、移液枪9台、电子天平3台、分析天平1台、数显滴定仪4台、滴定管2台、生物显微镜1台、减压干燥箱1台、霉菌培养箱1台、气相色谱仪1台、PH计1台、离心机1台、氧化诱导仪1台。 导热油炉(电加热)规格:175kwh*2 | 实际建设情况:半精炼鱼油储罐4台、酯化釜3台、脱溶塔1台、转酯化釜4台、转酯化釜2台、乙醇回收设备1台、乙醇储罐1台、分子蒸馏塔2台、酯化釜1台、脱色罐1台、脱色过滤机1台、脱臭塔2台、多级分子蒸馏塔1台、暂存罐12台、分子蒸馏柱1台、结晶罐2台、导热油炉(电加热)1台、压滤机2台、灌装机1台、冷冻机4台、真空泵组4台、离心机2台、离心泵33台、玻璃温度计9台、数显卡尺1台、气相色谱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比色计1台、净化工作台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4台、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磁力搅拌加热器2台、移液枪9台、电子天平3台、分析天平1台、数显滴定仪4台、滴定管2台、生物显微镜1台、减压干燥箱1台、霉菌培养箱1台、气相色谱仪1台、PH计1台、离心机1台、氧化诱导仪1台。 导热油炉(电加热)规格:95kwh*2 |
| 酯化釜+1台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要求: 增加“酯化釜1台”,生产工艺中的脂化反应为放热反应,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化工工艺安全管控要求,采用紧急泄放控制设置,增加一个备用釜,作为紧急泄放应急处置收集用,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不会产生新的污染因子。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导热油炉(电加热)规格变化未超出环评设计指标,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6 | 0.056 | 0 | 0 | 0.056 | 0.056 | |
| 0 | 0.224 | 0.224 | 0 | 0 | 0.224 | 0.224 | |
| 0 | 0.014 | 0.014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22 | 0.002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20.0252 | 0.0252 | 0 | 0 | 20.025 | 20.025 | |
| 0 | 0.112 | 0.112 | 0 | 0 | 0.112 | 0.1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55 | 0.078 | 0 | 0 | 0.066 | 0.066 | / |
| 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溶、分子蒸馏、脱臭过程废气;实验室质检过程废气;污水站废气。 (1)脱溶、分子蒸馏、脱臭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收集+TA003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实验室质检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负压收集+TA00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4)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3)污水站产生NH3、H2S、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密闭收集+TA005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5)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 有组织: (1)(DA003)脱溶、分子蒸馏、脱臭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2)(DA004)实验室质检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3)(DA005)污水站废气(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项目实验室质检过程中(未捕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污水站废气(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酯化釜、脱溶塔、转酯化釜、脱色过滤机、脱臭塔、多级分子蒸馏塔、压滤机、灌装机、真空泵组、离心机、离心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0-85dB(A),项目噪声源情况见下表。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加装隔声罩,设计降噪量达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 监测结果显示: 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一般固废暂存区143.65m2 危废暂存区28.9m2 | 一般固废暂存区143.65m2 危废暂存区28.9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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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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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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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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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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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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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