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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5203x | 建设单位法人:邵国林 |
| 陈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路89号 |
| 草104、草109、草335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8.389384 纬度: 37.15583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东环广分审〔20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341 |
| 556 | 运营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
| 913********233726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Q8F10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3NQ8F10K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2025-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4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共部署127口油井(新钻井65口,侧钻井62口)和2口注水井(新钻井2口),分布在62座井场,其中依托老井场54座,**井场8座;拟建燃气加热炉12台,井场拟建电加热装置共计63台,拟建电加热高架罐19座;拟建Φ76×5mm集油管线10.17km、φ89×5mm集油管线2.77km、Φ114×5mm集油管线2.30km、Φ159×7mm集油管线10.475km,拟建Φ48×3.5mm掺水管线0.63km,拟建Φ68×10mm注水管线3.22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汽和注水开发方式,最大产油能力15.85×10t/a(第1年),最大产液量53.81×10t/a(第1年)。 | 实际建设情况:共部署29口油井(其中新钻油井6口,侧钻油井23口)和2口注水井(新钻水井1口、侧钻水井1口),分布在22座井场,其中依托老井场21座,**井场1座;**燃气加热炉4台,井场建设电加热装置共计12台,建设Φ76×5mm集油管线1.69km、Φ48×3.5mm掺水管线0.067km、Φ68×10mm注水管线0.139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等工程。采用注汽和注水开发方式,调试期间年产油量4.12×104t/a,产液量11.88×104t/a。 |
| 根据油区开发情况,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注水、油气集输、油水处理等过程。另外,还包括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注水、油气集输、油水处理等过程。另外,还包括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循环利用,最终与钻井固废一并委托处置;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用罐车拉运至**联合站预处理后进入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酸化废液经收集后拉运至王岗废液站预处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二)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抑尘,使用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当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要求。燃气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每口油井井口均设置油套连通装置对套管气进行回收,采取顶部浸没的装载方式减少装载废气排放。(三)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钻井固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定向钻废弃泥浆、压裂废液,其中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处置;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定向钻废弃泥浆委托处置;压裂废液经收集后拉运至王岗废液站预处理,然****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浮油、浮渣、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①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②井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酸化废液、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调查,本项目共建设了31口井(油井29口、注水井2口)均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与钻井固废一起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进入集输流程至**联合站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管道试压均采用清洁水,采用分段试压方式,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酸化废液经收集后拉运至王岗废液站预处理,然****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本项目调试期间,未进行修井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进入集输流程,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要求回注地层,不外排;项目采出水依托**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2、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本项目在管线敷设、钻井施工、车辆运输等施工活动中产生了少量施工扬尘。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3月24日),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根据调查,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2)本项目采出液均采用管输方式。(3)本项目原油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工艺流程,新钻油****联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4)燃气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油井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2.0mg/m3)。燃气加热炉排气筒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3、施工期: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委托****、******公司、******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公司治理完成后,将治理合格的固相交由山****公司、****工程队、**非凡****公司、**市****公司、**中****公司、稻香蟹缘、东****公司、******公司、山****公司、**物流东土地平整项目、****一局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井场建设、管道敷设。经调查,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已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施工废料遗弃现象;管线施工土石方就地回填平整,现场无多余土方;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遗留。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浮油、浮渣、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根据调查得知,本项目调试生产期间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后期产生随产随清,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调试生产期间暂未产生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后期产生暂存草104-10#平台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采出水处理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增加了**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浮油、浮渣、污泥的产生量,由**联合站统一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4、项目施工期选用了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尽量避免了夜间施工,项目建设噪声影响被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项目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5、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并制定了《****中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5年4月2****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备案编号:370523-2025-023-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按本报告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最新颁布相关标准执行。合理布置厂区,规范排放口,设置环保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特别对****联4#加热炉、6#加热炉、草4-9平台加热炉、草4-1接转站加热炉排气筒的排放因子已纳入例行监测计划,委托******公司每年监测一次,并按照规范建设排放口,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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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81.75 | 6856.15 | 0 | 4549.53 | 0 | 5588.37 | 2306.62 | / |
| 0.0534 | 0.1252 | 0 | 0.1365 | 0 | 0.042 | -0.011 | / |
| 5.6453 | 2.1231 | 0 | 2.7752 | 0 | 4.993 | -0.652 | / |
| 1.1057 | 0.1668 | 0 | 0.2411 | 0 | 1.031 | -0.074 | / |
| 44.4942 | 0.0235 | 0 | 0 | 0 | 44.518 | 0.024 | /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4台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 | 已检测 | |
| 2 | 油套联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在采油****联通套管气回收装置以保证井口密封,可有效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挥发量 | 已检测 |
| 1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1 |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钻井固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定向钻废弃泥浆、压裂废液,其中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处置;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定向钻废弃泥浆委托处置;压裂废液经收集后拉运至王岗废液站预处理,然****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浮油、浮渣、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 施工期: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委托****、******公司、******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公司治理完成后,将治理合格的固相交由山****公司、****工程队、**非凡****公司、**市****公司、**中****公司、稻香蟹缘、东****公司、******公司、山****公司、**物流东土地平整项目、****一局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井场建设、管道敷设。经调查,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已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施工废料遗弃现象;管线施工土石方就地回填平整,现场无多余土方;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遗留。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浮油、浮渣、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根据调查得知,本项目调试生产期间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后期产生随产随清,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调试生产期间暂未产生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后期产生暂存草104-10#平台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采出水处理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增加了**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浮油、浮渣、污泥的产生量,由**联合站统一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 1 |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并制定了《****中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5年4月2****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备案编号:370523-2025-023-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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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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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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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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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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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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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