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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34318E | 建设单位法人:金学成 |
| 张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长虹大道74号 |
| ****海山220****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 |
| 经度:116.27869 纬度: 29.748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9 |
| 赣环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3-1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77 |
| 7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34318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8MA006GBJ99 | 验收监测单位:**新能****公司 |
| ****0108MA****095K | 竣工时间:2025-1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3/13/202********203****62938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期将2×120MVA主变更换为2×240MVA主变,新增无功补偿2×10MVar并联电抗器和2×8MVar并联电容器,不新增出线。拆除1#、2#主变及其高、中压侧进线、引下线、相应绝缘子、金具;1#、2#主变220kV及110kV进线隔离开关、断路器、避雷器、电流互感器;1#、2#主变220kV及110kV中性点设备;110kV母线、母联导体及相应的绝缘子和金具。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将2×120MVA主变更换为2×240MVA,新增无功补偿2×10MVar并联电抗器和2×8MVar并联电容器,不新增出线。更换1号、2号主变220千伏进线间隔断路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更换1号、2号主变110千伏进线间隔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更换2号主变110千伏进线间隔断路器;更换110千伏母联间隔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更换1号、2号主变中性点设备;更换1号、2号主变10千伏避雷器。更换110千伏母线及母联间隔、主变进线间隔导线,更换10千伏进线母排。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相关区域应设警告标示,加强输电线路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确保项目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处的电磁环境满足控制限值要求;相关区域已设警告标示;已向周边****电站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防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监测结果,****电站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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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项目运行期,海山220kV变电站临时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的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变电站站内平时运行期无废弃铅蓄电池产生,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拆解或丢弃。 | 变电站内运维人员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电站内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电站调试运行期间,海山220kV变电站无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废旧铅蓄电池等危废产生。 |
| 1 | ****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电站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 ****电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建设,变电站运行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贯,****电站周边区域生态环境。 |
| 1 | 海山220****电站本期**一座容积约56m3的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进行串联使用。在本期扩建主变压器下方设置铺设有卵石层的贮油坑,并通过地下排油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和贮油坑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 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海山220kV变电站有2台主变,其中1号2号主变油量均为58.2t,密度为0.895t/m3,体积均为65m3。主变压器下方有贮油坑,并设有事故油池,均采取了防渗漏措施,事故油池采用C30抗渗混凝土现浇,砼抗渗等级为P8,满足防渗要求。本期**一座容积56m3的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进行串联使用,串联后总有效容积为75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大于单台主变压器最大绝缘油体积65m3,符合《****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废变压器油、含油****公司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站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站区雨水排水系统。站区内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排出站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站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站区雨水排水系统。站区内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排出站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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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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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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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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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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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厅重新审核。(二)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环境局加强对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至开工建设未超过5年,无需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已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事项,按要求进行日常环保管理。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阶段严格落实“三同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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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