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费用包含复合木地板采购、工时、法定税费及成交供应商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价格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木地板需符合表面核心三氧化二铝(AlO)耐磨层+ 装饰纸 + 热压纹理工艺复合技术。表面耐磨,耐磨系数达4000转,木地板密度达760,超级防水工艺。
项目要求:
1.修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施工过程及使用后无安全隐患,所有材料及施工工艺需符合行业规范,确保耐久性和使用效果。
2.成交供应商应设置围挡及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隔离,按时完成施工。
3.成交供应商在修缮期间必须有专人定时、不定时检查工人相关流程,确保修缮内容、方式、工艺符合项目施工内容所述工序。
4.成交供应商在修缮期间应保证施工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施工设备,非因采购人造成的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死亡、设备损坏等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为合同附件,在成交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
5.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因国家政策调整、采购人管理体制改变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施外,双方必须履行采购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承担所列责任。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对成交供应商修缮的质量进行监督,并对不妥之处提出整改建议,成交供应商无理由拒绝整改或多次整改后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成交供应商在改造修缮完成后,由采****小组实施项目验收,对未达到项目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达到项目预期效果,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不定时检查采购人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成交供应商须于2026年5月5日前按采购人修缮项目合同施工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货物验收按合同所载明物品的规格、数量、型号及采购人所要求的样品质量为标准,须为全新没使用过的物品。双方派人在交货现场核对数量、材质、规格、型号,如发现有破损,不合规格及数量短缺等应当场确认,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退换要求,如不当场安排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9.在质保期内(5年)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如人为损坏可收取配件费用和人工费;接到维保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