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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报批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如下:
附件1:**区**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一期)水士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2:**区**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一期)水士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区**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一期)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开时间: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8日。公开时间,对上述公开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开的其他方式,向生产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180****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