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36
联系地址:**市**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护潭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护潭河流域范围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秉一****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3778.11万元在**市**区护潭河流域范围建设**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杨柳坝—**站段护潭河干流(4.29公里)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砌护、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4.355万立方米,建设生态砌护1.41万平方米,生态修复1.21万平方米;对护潭河支流段(12.45公里)进行底泥清理、底泥处置、生态修复工程,预计清理并处置底泥6.314万立方米,生态修复9.61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造成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淤泥恶臭。(1)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合理设置料场的位置,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淤泥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控物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扬尘。(3)施工现场要做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分段施工,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4)淤泥应采用封闭式淤泥运输车辆及时清运,并设置合理的运输路线,清淤臭气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以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施工现场不得****搅拌站,项目所用混凝土或沥青均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 2.水污染防治。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间施工机械的冲洗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淤泥渗滤水直接进入脱水区排水沟内,排水沟再汇入沉淀池,在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护潭河施工段下游;此外,分段施工作业短时间内造成项目所在河段及下游河段局部水体SS升高,不利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午、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施工设备应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布设。合理选择物料运输和固废运输路线和时间,减少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居民的不利影响。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淤泥、建筑垃圾、弃渣。(1)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回收部分定点堆放,统一清运;(2)ZQ03、GQ01、GQ03、GQ04、GQ05、GQ06、GQ07河段清挖底泥由环保运输车运输至**辉宏****公司(或其他****砖厂制砖**化利用,其余淤泥;其余河段底泥清挖后采用环保运输车运输至****公司,进行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建设;(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处理;(4)建设方须合理设置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临时暂存点的位置;(5)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渣,尽早运出,制定切实可行的淤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车辆路线,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渣土应用篷布遮挡;(6)对运输建筑垃圾、弃渣的车辆采取用帆布覆盖车厢,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或被风吹散,对运输沿线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单元,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边施工边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疏水导流,干化场设置临时覆盖,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挖方的临时堆放场设置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压实,使其少占且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生态修复中引进和种植的植物要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保护生物多样性;清淤工程需采取分段分区设置围堰进行施工,减少对水体生物的干扰活动;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对受影响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实施保护。 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施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