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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同意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畜牧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农科复〔2025〕10号),****监督所对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2026年4月2日,****技术局组成项目县级验收组,通过查阅台账、合同及现场查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项目购买检测试剂进行县级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办公室,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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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附件:关于购买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发展)检测试剂县级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