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市2026年度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苗木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需求、规格及要求
| 序号 |
苗木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1 |
竹柏 |
米径7-8厘米,高度2米以上,带50厘米土球 |
株 |
47 |
| 2 |
罗汉松 |
株 |
21 |
|
| 3 |
铁冬青 |
株 |
32 |
|
| 合计 |
100 |
|||
(一)服务要求
1.采购绿化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共100株,必须严格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合格的苗木;
2.供货方在接到供货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起苗并装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交货地点并摆放好,苗木交货验收地点在各个实施地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种植。
3.其他服务工作,供货方要全力配合做好。
(二)完成时间: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种植。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服务。
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苗木、挖苗、运输、装卸保管、整地、挖坎、化肥、种植管护6个月、补植(成活率≥95%)、专用工具和售后服务、验收、保险、税金及所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所有成本费用。
3.付款方式及时限:
(1)成交人完成打坎、种植苗木工作,经初次检查验收合格(树品种及其米径、树高、成活率达到约定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持合同书、苗木验收合格单、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款。
(2)管护期满6个月后第二次全面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成活率达到95%以上,成交人持合同书、苗木验收合格单、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支付剩余30%项目款。
(3)因国库支付程序等原因造成的款项延期到账,不构成合同违约要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法人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工商年检以及相关资质证明,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时)。
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好。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中根据价格、资质、业绩及项目服务方案等内容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若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填写好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到**市人民中路173号****4****管理站,或发盖章扫描件到电子邮箱:****@163.com。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联系人:黄秋健,联系电话:0772-****984。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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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