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桐****公司位于**省**市**市高桥街道沪昆高速以南,乌镇大道以东,根据********开发区******所提供的《关于****公司、桐****公司、****公司退役地块未来用途的情况说明》文件显示,本地块调查面积为18107.78m2,未来规划为防护绿地(1402)使用。2025年3月17日通过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根据初步调查报告结论,土壤S21和S39点位六价铬(3.0-4.0m),S24点位(3.0-3.4m)萘检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土壤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挥发酚、碘化物和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铬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相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以上指标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地下水健康风险可接受。现场检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2)本次详细调查共布设并采集15个土壤点位,通过快筛后共送检土壤样品41个(含密码平行样5个)。检测指标为六价铬、萘、氯乙烯。
(3)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六价铬、萘和氯乙烯在部分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4)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可知,土壤六价铬和萘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其中,土壤六价铬最大检出浓度为10.7mg/kg,高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5.7mg/kg),低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制值(78mg/kg),污染深度最深为3.0-4.0m,污染厚度为1m,污染范围约为1077.9m2,主要集中双色车间和整理车间,可能由于早期防渗不到位渗漏及废水、废气未经处理对土壤产生了污染。
土壤萘最大检出浓度为965mg/kg,高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制值(700mg/kg),污染深度最深为3.0-4.0m,污染厚度为1m,污染范围约为311.35m2,主要在硝制车间,可能在硝制工艺生产过程中对中间产物的储存、处理不规范、防渗不规范导致遗漏对土壤产生了污染。
****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本地块土壤六价铬、萘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属于污染地块,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