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各部门、各****建设局、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我局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经征求建筑企业、行业专家、州级相关部门、各****建设局意见,完成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后,报请省厅同意,形成了《**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现将范本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适用于我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招标,均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的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和投标,包括通过系统编制招标文件、上传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和对异议进行答复、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开标(不见面开标)、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和对异议进行答复、电子评标(含远程异地评标)、网签合同、交易见证、获取中标通知书等。电子标服务
二、“暗标盲评”实施时间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配套建设后另行通知。
三、各****建设局应严格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指导和监督,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应依法处置并责令改正。
四、招标人可以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委托人要求)”的未尽事宜部分,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且应符合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的相应要求。标书代写
五、《**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和电子交易系统存在问题,或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建设局。(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36-****134)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通用版本
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评定分离版本
附件1、**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通用版本.zip
附件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州2026年试行版)—评定分离版本.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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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