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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6年3月24日,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市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由2位特邀专家和18位相关单****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对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各相关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公开验收报告,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区境内
三、公示内容:《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自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权主任 177****1377
联系地址:**省**市梅**路交通大厦
验收调查单位:****
联系人:潘工 0551-****8150
联系地址:**省**市**工业区**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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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