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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 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葛家镇葛家园村2号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200万元在**市葛家镇葛家园村2号地块建****基地。厂区占地面积7793.42m2,主要建设办公楼、丙类生产车间,丁类生产车间、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年储存、分装宁煤液蜡2#(全馏分液体石蜡,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见附件)12000t,产品规格主要为5L、10L、15L、20L、40L、吨桶,用于民生厨房燃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液蜡初馏点250℃,饱和蒸汽(25℃)约3.6×10-9kPa,挥发性极低,卸料、储存、分装时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干燥天气路面降尘。 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废:项目产生的含液蜡废抹布、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回收,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做无害化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4月9日